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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美丽。在对劳动者辛勤付出进行礼赞的同时,也应关注到部分劳动者正遭遇权益受损的困境。未签劳务合同,能否追回工资;已超过退休年龄,主张的误工费能否获得支持;劳动者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受时效限制;退休按身份证年龄还是档案年龄;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可以说“不”吗……本期普法版面选取几个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法律解读,让广大劳动者了解自身应享有的权利,知晓维权的途径和方法,希望帮助广大劳动者更好地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在工作中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劳动者有权拒绝吗? 法院:违法调岗,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柳云凤 何诗蓉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用人单位不合理调岗,劳动者有权说“不”吗?惠安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公司单方调岗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判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小王(化名)入职惠安县某食品公司工作,岗位为区域经理,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业绩考核情况调整小王的工作岗位和地点等。 2024年3月,该公司决定免去小王甲地四级区域经理职务,调整其为乙地一级销售主管。由于两个岗位距离跨度数百公里,且调整前后薪酬明显降低,小王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降薪,仍在原工作地点考勤。 此后,惠安县某食品公司多次下发处理通报,以小王未在新岗位地点打卡为由认定考勤无效,异地开展针对小王一人的岗位培训,并表示未参加培训视为旷工,旷工3天以上视为主动辞职。 2024年4月,小王以惠安县某食品公司无故改变工作地点及职级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此后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求公司支付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仲裁委裁决支持该请求。惠安县某食品公司不服裁决,向惠安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惠安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应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系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惠安县某食品公司在未与小王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仅凭劳动合同约定,对小王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作出重大调整,对小王的工作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且未能提供必要的补偿措施,属于违法调岗。小王据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故法院判决支持小王的诉求。 宣判后,惠安县某食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作出重大调整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及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属于正常现象。法律允许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长远发展,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作出重大调整时,应当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尽量通过变更或补充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调整;若未能协商一致,在基于用工自主权对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地点进行调整时,也要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重点考量范畴。 此外,作为劳动者,也应理解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在发生调整时,充分了解对自己权益的影响,积极与用人单位开展协商,共同构建动态调整中的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案例二 没签劳务合同,仅凭欠条能否拿回工资? 法院:可以,欠条证明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吴智文 陈玉川 在未与雇佣方订立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形下,若劳动者已实际提供劳务,但被拖欠了工资,手上只有欠条,能否追回工资?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肖某支付62万余元工资款。 案情回顾: 肖某承包尤溪某矿业公司采矿业务期间,雇佣余某等20名工人进行采矿作业。做工结束后,经结算,肖某应支付工人工资62万余元。 尽管余某等人多次催讨,肖某始终以资金紧张为由搪塞,仅出具一张结欠工资款的欠条作为回应。无奈之下,余某等20名工人向尤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62万余元。 法院审理: 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在承包尤溪某矿业公司采矿业务期间,雇佣余某进行采矿作业。经双方结算劳务费用后,肖某向余某等人出具了欠条且内容载明,肖某结欠余某等人开采工资和其他工资共计62万余元,因此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故法院判决肖某应向余某等20名工人支付劳务报酬62万余元。今年1月,余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欠款成功发放。 法官说法: 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雇佣者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务,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也可通过收集工作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以及欠条等各类证据,以此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同时,提醒广大雇主,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与良好的用工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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