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法院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为充分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和学校家委会的基层纽带作用,鲤城法院与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家委会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以鲤城法院家事文化馆、“泉家福”家庭教育驿站为基地,在普法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深入合作,传播科学教育理念,提升家长法治素养,为孩子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此外,鲤城法院还联合鲤城区委文明办、鲤城区教育局、鲤城区妇联等部门举办“法馥鲤家·和美同行”访谈活动。活动中,鲤城法院家事法官分享了在办理家事案件中对家庭教育的感悟,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带娃”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实践过程。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