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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6个单位齐聚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共同举办“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泉州市从山顶到海洋生态环保系列宣传之青山篇”主题活动暨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生态协作保护机制启动仪式。 清源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亦是中国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区内具有生物多样性,森林群落有5种植被类型及淡水草本沼泽湿地,被誉为泉州的“城市绿肺”,是泉州重要的生态屏障。此次泉州中院牵头,联合泉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清源山管委会签署《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协作保护框架协议》,旨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维护清源山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记者了解到,协议着力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强互补、多形式的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协议签订后,六部门将依法严惩破坏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法院、检察院对重大敏感案件可指导主管部门收集和固定证据,视情运用诉前、诉中禁令等保全措施及先予执行程序,防止损害扩大;协同落实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实施、考核监督、评估验收工作;法检对发现的监管盲区、执法短板等问题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主管部门对重大案事件及时通报公检法,以便做好侦查、审查、审理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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