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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05:22

福建法治报2025年6月10日公告

作者:福建法治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原审批总平面图

拟调整总平面图

侯自然2号函〔2025〕41号

关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大型模具研发、制造中心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公示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大型模具研发、制造中心项目规划总平方案于2015年11月经闽侯县城乡规划局审批。现建设单位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需求变化,主要申请对未建楼栋进行调整,涉及该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局部调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48153.158㎡;总建筑面积69012.57㎡;计容建筑面积79311.70㎡;不计容建筑面积10842.03㎡;建筑占地面积24190.40㎡;建筑密度50.24%,建筑系数50.24%,容积率1.65,绿地率15.5%;机动车停车位24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24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48153.158㎡;总建筑面积52141.46㎡;计容建筑面积63948.09㎡;不计容建筑面积5229.12㎡;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5587.78㎡(占总建筑面积的29.9%);建筑占地面积24837.24㎡;建筑密度51.58%,建筑系数51.58%,容积1.33,绿地率15.5%;机动车停车位14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29辆。

二、总平面布置调整情况

1.将尚未建设的原高层综合大楼变更为多层厂房。

2.大型精密模具车间建筑层数与高度、立面等均不变,内局部增设夹层。

3.西侧沿城市道路开口,往北移至大型精密模具车间西北角与倒班宿舍西南角之间。厂区内室外局部停车位、道路、绿地等同步优化调整。

三、建筑单体调整情况

1.原高层综合大楼变更为多层厂房,建筑平面及立面根据调整后的使用功能重新设计。

2.大型精密模具车间内部局部增设夹层。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建法治报2025年6月10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 公示期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8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设计调整前后图纸(见福州高新区网站)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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