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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10:51

打砸采访设备,岂能挡住真相的追问!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新闻多一点

近年来,类似暴力阻挠记者正常采访的事件并非个例,而阻挠者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1. 围殴记者,涉案人员被免职、拘留

据《光明网》报道,2023年5月30日,一名极目新闻记者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采访时,被3名不明身份人员围殴。事后,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涉极目新闻记者治安案件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涉案人员熊某(织金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副所长)、陶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处罚,涉案人员李某(马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同时,熊某被免去马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调离公安系统;李某、陶某被予以解聘处理。

2. 暗访记者被打,企业停产整顿,打人者被拘

据《封面新闻》报道,2021年3月23日,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记者根据群众举报,前往和县某餐具清洗配送部进行暗访报道。其间,发生记者被打事件。过程中,该配送部负责人张某某在要求暗访记者删除手机内拍摄素材时,动手撕扯记者衣物、锤捣记者身体,造成多人体表多处轻微损伤。事后,和县相关部门勒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对工作车间进行查封。张某某因打人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11天、罚款600元。鉴于张某某违法事实,政协和县十届二十六次常委会决定,撤销其县十届政协常务委员职务、委员资格。

律师提醒

面对质量质疑和媒体监督,企业应秉持“有则改之”的态度,以坦诚沟通替代暴力对抗,靠质量与透明重塑信誉。暴力阻挠采访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引发刑事责任、经济赔偿、信用破产的多重危机。

记者短评:

采访权不容暴力挑衅

摄像机的碎片映出的,不仅是企业负责人的冲动,更是对法治规则的漠视。

新闻采访权从来不是记者的“特权”,而是公众赋予的“公权”。从消费者维权到企业整改监督,从社会问题曝光到公共利益守护,记者的采访行为本质上是在为公众 “代笔”“发声”,是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与监督权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延伸。正如中国记协所言,“正当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这不仅是对记者的支持,更是对每一个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庄严承诺。

对记者而言,要恪守职业操守,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行使监督权利,让每一篇报道都经得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对被采访者而言,要摒弃“对抗思维”,将舆论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企业的生存之本从来不是掩盖问题的“拳头”,而是过硬的质量和守法的自觉。试图以暴力压制质疑,只会让信任的裂痕越来越大。唯有直面问题、彻底整改,才能重建市场信誉。

市场的健康发展,既需要记者铁肩担道义的监督勇气,也需要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较真精神。当记者的镜头不再因暴力而颤抖,当消费者的诉求能顺畅传递,当企业的经营始终在合规轨道上运行,我们的市场环境才能更清朗,社会运转才能更有序,法治的阳光才能真正照亮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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