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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屏南县司法局路下司法所通过“公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因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月初,在屏南县某企业食堂内,员工张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情绪激动,由言语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导致张某受伤。事后,张某向路下派出所报案。该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将民事赔偿部分移送至路下司法所调解,并指派民警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李某表示已垫付张某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且张某现已出院,对其提出的高额赔偿难以接受。张某则坚持自己虽已出院,但仍需后续观察治疗,加之因伤无法正常工作,要求李某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 为切实推动纠纷化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和释法说理。调解人员明确指出动手打人行为的错误与法律后果,通过反复沟通、耐心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在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除此前垫付的医疗费外,李某自愿一次性赔偿张某营养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及交通费等共计6.5万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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