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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1:43:38

一眼失明,司法调解为他重聚“星光”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王月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福鼎市司法局前岐司法所调解一起因村道修缮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随着最后一份调解协议签署完成,这起涉及村民重大利益、情法交织的争议,在专业与温情的共同作用下圆满化解。

2024年12月18日,村民郑某在村委会组织的村道修缮工程中作业时,被意外飞溅的铁片击中右眼。虽经紧急救治,但郑某的右眼视力仍无法恢复,医学诊断其为“单目失明”。事故发生后,村委会积极垫付了前期医疗费用,但在后续赔偿问题上,双方出现分歧。争议焦点集中在:单目失明的伤残等级应如何认定?此次伤害对郑某未来劳动能力及其家庭生计将产生多大影响?

调解过程中,前岐司法所调解员敏锐地把握到案件的核心矛盾——这不仅是一起身体伤害赔偿,更关系到一个7口之家的生存与发展。郑某年收入约10万元,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不仅要维持郑某夫妻俩的日常生活,还要用于2个儿子和5个孙子的日常开支。虽然医学上认定单目失明为“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对依赖双眼协同进行精细作业的郑某而言,单目失明使其工作能力受到严重影响。更现实的是,郑某妻子为了照顾术后的丈夫,不得不暂停工作,家庭收入骤减。

面对这一特殊伤情,调解团队认识到不能简单地套用伤残鉴定标准,而应深入评估事故对郑某个人和家庭的实际影响。调解员多次上门与村委会沟通,解释单眼失明导致的立体视觉丧失后果:“这意味着对距离、深度的判断能力严重下降,过去熟悉的精细操作工作将受到巨大影响。”与此同时,向郑某家属解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的法律依据,引导他们将感性焦虑转化为理性诉求,将主张建立在可量化的客观损失基础上。

在与村委会的沟通中,调解员深入分析:“从法律条文看,这是一只眼睛的损伤,但这只眼睛长在一个依靠体力劳动、维持全家生计的顶梁柱身上。这次伤害不仅影响了他的个人健康,更破坏了一个家庭的经济结构。”这番入情入理的分析,促使村委会从更人性化、更长远的角度思考解决方案。

在后续的面对面协商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如何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进行公平定价。当谈判陷入“单只眼睛值多少钱”的思维僵局时,调解员及时引导:“我们是否可以将目光从‘眼睛的价值’移开,思考如何通过赔偿,最大程度弥补郑某家庭未来的收入缺口,为这个突然失去平衡的家提供可持续保障?”这一引导成功实现了调解思维的转变——从“过去伤害”的赔偿谈判,转变为共同规划“未来生活”的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总额24.6万元的一揽子补偿方案,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针对未来生活困难的综合性生活补助。该方案既严格参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村委会支出提供合法依据,又充分考虑郑某家庭特殊的困境,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为确保协议履行,司法所还引导双方向福鼎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目前,全部赔偿款项已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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