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耕管理赋能 守护公平正义 ——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以严管实干书写高质效检察答卷 今年以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高质效检察管理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落实、提效能,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区域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书写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篇章。 精准施策 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11月6日,由秀屿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海上危险作业案,被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此案从立案到判决,全流程仅用时48小时,展现了秀屿区检察院持续推进高质效办案的决心与担当。 经查,10月24日,被告人柯某甲、柯某乙、柯某丙三人为捕捞黄瓜鱼牟利,在明知相关部门已发布出海禁令的情况下,仍约定合伙拆除船舶上的北斗终端设备,随后违规冒险出海,导致船舶倾覆,耗费公共应急资源。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秀屿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快侦快诉”要求,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该院即时审查证据,厘清事实,并启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3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该院协同公安、法院,全流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快速完成所有诉讼流程。 此案也是秀屿区检察院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的一个缩影。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该院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一体推进“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三个抓实,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狠下功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为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为提升效能,该院抓实业务管理,严格落实《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 填录标准和说明》,从源头上规范系统填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业务部门加强常态化沟通,优化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业务数据质量监管机制。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该院通过出台系列规章制度,抓实案件管理。今年3月,该院制定系列细则、规定,构建起“三个管理”新体系,推动检察权规范运行。 坚持质效导向,该院还深入推进案件评查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讲评会,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和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管理模式,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质化,促进实现“每案必检”。 “我们针对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时长的问题,通过对业务部门办案时长超过6个月的案件重点纳入流程监管,并予以制发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时长提示函予以提示,审查起诉案件审结平均用时缩短14天。”该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陈其鹏说。 实干担当 全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工资能拿到手,真的要感谢检察官!”近日,说起被拖欠工资一事,原秀屿某鞋面加工厂工人陈某华感慨地说道。此前,陈某华等33名工人到林某贤使用其妻子名义注册鞋面加工厂从事鞋面加工,被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67万余元。 经与秀屿区人社部门沟通,秀屿区检察院发现林某贤欠薪数额较大、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被欠薪者大多为农村低收入妇女,影响恶劣,且林某贤存在逃匿情形,已涉嫌犯罪。为此,该院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监督侦查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从源头把好案件质量关,实现从“被动受理”向“主动监督”转变。 为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该院依法对林某贤批准逮捕,并联合侦查机关、人社部门与林某贤及其家人开展协商、释法说理,告知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律后果。后林某贤在其家属的帮助下足额支付全部欠薪,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还对欠薪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劳动者进行回访,确保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林某贤虽已足额支付全部欠薪,但其行为仍然触犯法律,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对林某贤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但考虑其已支付全部欠薪,并自愿认罪认罚,故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依法酌情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林某贤未提出上诉。 该案是秀屿区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机制,通过定期走访、查阅系统等方式深挖立案线索发现的欠薪刑事案件。 立足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该院依法、充分规范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持续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加大案件审查力度方面,该院深挖侦查活动监督线索。今年以来,针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问题,该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1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采纳率100%。 “我们发挥侦协平台作用,开展撤案监督专项活动,积极主动对接辖区两个公安分局,根据公安机关的‘挂案’台账,调取56件案卷进行全面审查,对‘挂案’成因进行剖析,对其中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超过追诉时效等9件案件启动监督撤案程序,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跟进监督。”秀屿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瑞萍说道。 同时,该院探索建立“挂案”预防长效机制,完善案件办理进度动态监测,从源头减少“边清边积”现象,切实提升“挂案”清理工作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 高质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我才能撤销这起被冒名顶替的虚假婚姻登记。”日前,接到民政局撤销虚假婚姻登记通知的林某激动地给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打去电话。 今年5月,林某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偶然发现自己名下竟然存在两个不同的婚姻登记。林某前往婚姻登记中心了解才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她人冒用后再次进行了婚姻登记,导致其名下存在两个不同的结婚登记,对此,林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秀屿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立即开展案件调查核实工作,向涉案相关单位调取林某结婚登记的原始材料、户口底册;到公安机关调取林某身份材料、对林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进行走访。经过多方查证后,证实林某的身份信息于2006年被她人冒用办理虚假身份证件后,向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了虚假的结婚登记。对此,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向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局撤销该起虚假婚姻登记,得到民政部门的采纳整改,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婚姻关乎民生和稳定,冒名顶替进行虚假婚姻登记损害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聚焦虚假婚姻登记领域,秀屿区检察院通过对内融合履职,对外府检联动的方式,经过充分的调查核实,办理3件虚假婚姻登记案件,督促民政部门撤销变更4起虚假婚姻登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依法保障残疾妇女、老龄独女、农村妇女等弱势或困难妇女群体权益是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该院积极畅通司法救助申请渠道,发挥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作用,对接收的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突出民生工作重点。去年以来,该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为特殊群体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 作为全市首家“民事支持起诉联络站”,该院不断强化与区人社、区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始终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凝聚合力,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机制在保护特殊群体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惠民实事。 此外,该院坚持“应救尽救”,主动排查案源线索,积极与院内其他业务部门、区妇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沟通联系,提升司法救助线索发现能力。去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2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秀屿区检察院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继续深化“高质效检察管理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