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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4:52:11

挪用公款为己用 职务侵占获刑罚

作者:记者 陈静 通讯员 章一清 郭芷泠   来源: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经被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林某于2021年入职某公司任客服,并于2023年升任公司运营主管,负责相关电商平台的商品采购等日常运营工作。其间,林某利用其作为公司运营主管职务上的便利,将其掌管的公司支付宝账户中的运营专款,通过转账至其名下个人支付宝账户或直接支出消费的方式侵占,共计9万余元,均用于个人开支。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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