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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15日。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吴某与朋友在酒店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2时许。其间,吴某喝了五六瓶啤酒。随后,吴某驾驶汽车从酒店出发回家,开了20余米后,感觉酒劲上来,便将车停在路边睡觉。 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吴某被当场查获。经检测,吴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04.12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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