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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平安出行路 ——泰宁县公安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以前经常看到电动车乱窜,很多人不戴头盔,小孩子在外面玩都会提心吊胆,新规实施以后好多了!”近日,泰宁市民张大妈抱着孙子看见民警在路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开心地说道。 自11月1日《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泰宁县公安局以“领导带头抓交通”压实责任、以“全警管交通”凝聚合力,既以“零容忍”态度整治交通顽疾,又以“暖服务”破解群众难题,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用实际行动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过去只有交警在马路上执勤,遇到早晚高峰期,他们都快忙不过来了。现在负责我们片区的社区民警也参与到交通治理工作中,甚至还能看到特警的身影。不论哪个警种,遇到交通违法行为都会劝导,治理力度比以前强多了。”这是泰宁群众对交通整治工作的直观感受。 针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违规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等高发交通违法行为,泰宁县公安局打破警种壁垒,大力推行“全警管交通”警务工作机制,机关民警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承担起城区要道的交通违法劝导、安全宣传等任务;派出所民警结合日常接处警、社区走访,同步纠治交通违法乱象,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巡特警在巡逻防控中,重点整治夜间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等行为,全警齐抓共管,守护群众平安出行路。 在“全警管交通”机制支撑下,泰宁县公安局采取“早高峰守点、午间错峰巡线、晚间突击清查”模式,实现违法整治全时段覆盖。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38次,全局参与交通管理民警辅警达1600余人次,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00余起,拆除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1400余顶。《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至今,非机动车头盔佩戴率从整治前的65%提升至91%。 立足山区实际,泰宁县公安局在“严管”的同时,始终把服务群众放在首位。针对农村三轮车车主多为老年人且往返城区办事不便的现状,该局联合县道安办、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各大保险机构,推出“三送”(“送牌”“送考”“送保”)下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省心。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乡镇调研,结合农村实际优化服务流程——对无法正常登记上牌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三轮车,进行过渡期登记,并发放临时备案登记号牌,以便为车辆购买保险;对群众考证需求进行摸底,符合开考人数要求的,组织民警开展“送考下乡”服务,在群众“家门口”设置理论考场和实操场地;联合保险公司开设“流动服务点”,提供“送保到家”服务,现场办理交强险等业务,讲解保险理赔政策。 “没想到民警把服务点搬到村里,不用进城就办完了所有手续,真是太方便了!”日前,泰宁县朱口镇的张大爷接过民警送上门的临时备案登记号牌,连连道谢。 如今的泰宁乡村,“三送”服务已成为一道暖心风景线。截至目前,泰宁县公安局累计服务群众800余人次,农村三轮车摸底登记1900余辆、办理过渡期临时登记100余辆,解决了困扰农村群众多年出行难题。 与此同时,泰宁县公安局以《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联合市场监管、教育、住建等部门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开展销售环节专项检查,从源头上治理非法改装行为,督促销售方做到“带牌销售”,协助购车群众完成车辆登记上牌手续;结合佩戴安全头盔、载人、号牌登记等重点内容,组织民警走进全县35所中小学校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讲座,联合辖区113个村(居)委会开展入户走访。通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普及法规知识,构建“警+校+社+家”共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格局。 如今,行走在泰宁城乡道路上,城区驾乘车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明显改观,农村三轮车普遍能自觉悬挂号牌和购买保险,违规载人情况显著减少,一幅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画卷正在泰宁大地上徐徐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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