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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09:24:08

按摩舒压反致伤 法院调解化纠纷

作者:陈静 陈琦 林冰晶 郑志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按摩服务导致消费者受伤的纠纷。

张某与朋友为缓解压力、放松身心,前往莆田荔城一家知名养生馆接受“泰式”按摩服务。按摩结束后,张某当即感到膝关节不适、活动受限,遂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后报警。当天凌晨,张某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膝关节损伤”。此后,张某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遂向荔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还服务费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3000元。商家则辩称,膝关节损伤成因复杂,可能与旧伤、运动损伤或意外磕碰有关,仅凭服务后出现症状不足以认定损伤由按摩导致,因此拒绝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全面了解事实经过与双方诉求。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解纷效率,承办法官决定组织诉中调解。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向商家释明其作为服务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服务,若因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也从社会责任、商家信誉等方面引导其审视自身服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张某提出的损失,法官秉持公平原则,兼顾双方利益平衡,通过释法说理、疏导情绪,逐步缩小双方分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商家向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900元。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选择养生按摩服务时,应留意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并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审慎选择服务项目;在接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商家存在不规范操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并中止服务;若发生意外受伤,应第一时间就医、固定证据,避免损失扩大,便于后续依法维权。

同时,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服务前尽到必要的风险提示义务,并根据消费者个体情况提供适宜项目;若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应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引导消费者就医,避免因处置不当加重损害。此外,发生纠纷时,应与消费者理性沟通,积极通过协商等合法途径化解矛盾,维护和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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