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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4:55:06

一名社矫对象的改过自新路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肖潇 吴华聪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对不起!现在酒醒了,今天早上我自己来司法所……”1月29日凌晨2时许,寿宁县司法局犀溪司法所所长的手机接连收到多条满含歉意的信息,发送人是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缪某某。一句句自责的话语,道出了他酒后忘记打卡、违反管理规定的深刻悔悟,也拉开了一场真诚认错、主动改错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故事序幕。

24岁的缪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入矫后的日子里,缪某某始终严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与公益服务活动,表现一直良好。

1月28日,缪某某受邀参加好友婚礼,席间碍于情面饮酒过量,回家后陷入沉睡,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其家人、朋友试图叫醒他完成当日打卡,均未能成功。直至深夜酒醒,缪某某才猛然想起未完成社区矫正打卡任务,认识到自身行为已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愧疚与自责涌上心头,当即发送信息向司法所所长主动说明情况,并表态愿意接受一切处理。

知错即改,贵在践行。1月29日一大早,缪某某准时到犀溪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其诚恳的认错态度,第一时间开展个别教育谈话,既肯定了他直面错误、深刻悔悟的积极表现,又严肃阐明社区矫正打卡制度的严肃性与重要性,点明饮酒误事不仅触碰监管红线,更易滋生再次违法犯错的风险。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教育引导下,缪某某羞愧万分,当场写下深刻检讨保证书,郑重承诺社区矫正期间直至解矫坚决滴酒不沾,严格恪守各项监管规定,用实际行动弥补此次过错。

为以点带面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引导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2月11日,犀溪司法所借助集中学习会,安排缪某某作公开检讨发言。发言中,缪某某毫无隐瞒地讲述了酒后违规的全过程,袒露内心的懊悔之情,阐述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全新认知,表明坚定不移的整改决心。其真诚坦率的态度、真心改过的决心,深深触动了在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

此外,缪某某还主动向司法所申请,希望通过参与公益服务弥补过错。在司法所的协调安排下,他利用休息时间主动前往所在村委会投身公益卫生清扫工作——清理村内主干道垃圾、擦拭公共设施、整理公共活动区域杂物,以踏实肯干的实际行动践行承诺。

从酒后失约的愧疚,到主动忏悔、立下保证,再到公开检讨、公益践诺,完整展现了缪某某正视错误、积极改正的过程。

“社区矫正的核心在于教育、感化、挽救,帮助社矫对象认罪悔罪、重拾信心、回归社会。”犀溪司法所所长表示,该所将持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精准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帮扶措施,用心用情引导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知错能改、遵规守法,平稳度过矫正期,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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