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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5:04:22

霞浦溪南司法所联动多方为患病社矫对象解决集中供养难题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吴晓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兜底帮扶解民忧

——霞浦溪南司法所联动多方为患病社矫对象解决集中供养难题

在社会综合治理与特殊人群关怀的宏大图景中,每一个个体的妥善安置与困难纾解,都是衡量工作成效与社会温度的重要标尺。近日,霞浦县司法局溪南司法所成功为患有精神疾病、陷入医疗费用困境的社区矫正对象郭某办理了集中供养手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安置帮教工作“帮困解难、促进融合”的深刻内涵,为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与医疗救治兜牢了底线。

据介绍,郭某2025年因触犯刑法被判处管制10个月,但因幼时罹患精神疾病且病情需要持续专业治疗,转入霞浦县第三医院住院至今。

住院治疗意味着持续的医疗费用支出。起初,这笔费用由郭某的妹妹独自承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妹妹自身的家庭经济状况日益拮据,负担变得异常沉重。在连续支付大半年后,终因实在无力继续支撑,出现了医疗费用中断交纳的危机。郭某的病情治疗与基本生活保障瞬间蒙上了一层阴影,也使其家庭陷入了焦虑与无助。

在一次日常走访中,溪南司法所工作人员细致了解郭某的近况,从而得知郭某的住院费用已被拖欠大半年,家庭正面临实际困难。

民生问题无小事,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更是牵挂人心。溪南司法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帮扶联动机制。工作人员秉持高度责任感与为民服务初心,第一时间主动对接郭某的妹妹,进一步核实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细节,安抚她的焦虑情绪。同时,司法所将工作重心立即转向寻求根本性解决方案,确保郭某能够持续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符合政策、可持续的保障途径,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将目光投向社会救助与福利保障体系。他们迅速联系了属地镇政府民政部门,就郭某作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稳定收入来源、家庭无力承担费用的特殊困难社矫人员,是否符合国家关于特困人员或相关困难群体的集中供养(或医疗救助)条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了详细的政策咨询与沟通。工作人员向民政部门清晰地说明了郭某的病史、当前治疗情况、家庭经济现状以及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背景,力求在政策框架内为其找到最合适的安置与保障方案。

沟通协调的过程需要耐心与细致。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往返于司法所、镇政府、医院之间,充当信息传递者、政策解说员和协调联络人。他们一方面向民政部门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协助完善申请流程;另一方面与医院保持沟通,说明正在积极协调解决费用问题,争取院方对治疗连续性的理解与支持。整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既严守政策底线,又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打通帮扶通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溪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与积极协调下,在镇政府民政部门对政策的准确把握与高效审核下,郭某终于成功办理了低保和集中供养相关手续。这意味着,郭某后续在霞浦县第三医院的住院治疗费用等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将通过集中供养渠道得以落实,从而卸下其家庭沉重的经济包袱,也为郭某本人赢得了稳定、持续接受专业治疗的机会,为其病情的控制与康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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