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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 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吴某在网上先后结识4名被害人。他先是以网聊的方式降低被害人的防备心,并虚构自己是某整形医院的财务,是个高收入的成功人士。取得信任后,吴某在聊天中透露有“水光针”项目,拉被害人一起投资。为增加真实性,他还向被害人展示其冒充的整形医院股东身份,骗得各被害人向其转账,后将钱款用于还债、个人消费等。而被害人见“水光针”项目迟迟没有后续,发现被诈骗后立即报警。 经查,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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