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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吴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2024年10月,吴某被网络上的“兼职”信息吸引,加入专门为电信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的“跑分”团伙。他通过加密通讯工具接收上线指令,伪装身份代取藏有赃款变现物品的快递。当吴某按指令在快递站点等候取件时,被早已布控的民警当场抓获,查获快递内价值近万元的黄金饰品。经审查,吴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协助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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