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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不成”到“帮忙办” ——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帮助?”走进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这句温暖的问候让来访者卸下防备。今年以来,该中心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以“指路代替回绝、帮办代替否决”的实际行动,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心坎里。 为什么要向“不”字开刀?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坦言,过去窗口服务存在几大痛点:部分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简单回绝,缺乏耐心解释;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告知后未确认群众是否明白,导致“来回跑”;对不属于本中心受理范围的申请,缺乏主动协调意识。 “法律援助是守护公平正义、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制度保障。困难群众本就处于弱势,如果窗口再设置障碍,无异于雪上加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心刀刃向内,推出“窗口无否决权”机制,从制度上倒逼服务意识转变。 这项机制并非凭空而来。它体现了法律援助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改革方向,是司法行政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生动实践。与过去简单说“不”或部分地区“原则上受理”不同,福安的做法强调“先研究、后决定”,并配套严格的报备流程,既杜绝了随意回绝,也提升了专业性与公信力。 “无否决”不等于乱作为,而是建立了一套严谨的操作流程。 受理环节,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凭证;补正环节,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全部内容、时限及格式要求,杜绝“挤牙膏”;不予受理环节,必须明确告知有管辖权的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最核心的是“否决报备”流程。窗口工作人员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不得当场拒绝,而是填写《法律援助否定报备登记表》,写明理由和依据,逐级报中心负责人审批;涉及特殊群体或法规模糊事项,报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特别重大的,提请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作出后,第一时间反馈申请人,并将表格报送备案。“这张表格,既是约束,也是保护。”工作人员表示,它确保了每一项否决都合规透明、有据可查。 机制推行的背后,是工作人员的巨大转变。“以前遇到疑难申请,可以直接拒绝;现在必须主动思考‘怎么办’。”一位窗口人员说。挑战随之而来:业务能力要求更高,法规模糊地带需要研究判断;跨部门协调能力需提升,不少案件要联动劳动监察、法院、检察院;心理压力也增大了。为此,中心定期组织全员培训,邀请法官、律师解读政策,开展“否定报备”模拟演练,并建立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如今,工作人员的工作重点已从“审查材料”拓展为“审查+引导+协调”三位一体。 制度的成效,体现在一个个具体案例中。 2025年4月,吴某飞等七名农民工受雇于福安市穆阳溪引水工程,完工后老板林某拖欠工资59000元,仅出具一张欠条。2026年1月,七人抱着最后希望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以往做法,材料不全、身份信息缺失,很可能被劝退。但这一次,窗口工作人员没有说“不”。他们启动“先行受理”和“一次性告知”,耐心梳理需补充的材料,并立即开启“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援助律师。律师迅速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并联动法院、检察院等多方力量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七名农民工拿回52400元工资。“以前听说打官司要跑断腿,没想到中心不仅没推脱,还主动帮我们想办法!”吴某飞感慨。 据统计,2026年第一季度,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9.12万元,惠及131人。数字背后,是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等群体权益得到实质保障的温暖故事。 “窗口无否决权”不仅温暖了受援人,还在社会各界引发积极反响。社区干部表示,过去居民遇到法律问题不知如何求助,现在中心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主动排查、提前介入,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合作律师评价:“这项机制让法律援助更有底气,我们办案也更顺畅。”市人社局、妇联等部门也纷纷点赞。 从“办不成”到“帮忙办”,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用一扇窗口传递法治温度。这项机制强化了法律援助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兜底功能,推动了“法律援助+调解+多部门联动”的协同治理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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