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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04:19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我省两案例入选

作者:记者 郑力宇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6个案例上榜。其中,福建“丹麦某公司与福建某企业申请承认与执行国际行业协会仲裁裁决案”和“叶某与陈某、香港某公司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两个案例入选。

据悉,“丹麦某公司与福建某企业申请承认与执行国际行业协会仲裁裁决案”中,福建某企业因供应500吨秘鲁粗鱼油存在质量问题,国际油、油籽和油脂协会(FOSFA)裁决其须向丹麦某公司进行赔偿。人民法院精准适用《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查明英国仲裁法,积极推动双方从“强制执行”走向“握手言和”,本案将东方调解智慧与西方仲裁规则创造性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纠纷解决中国方案,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提供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利于维护良性商业关系的新路径,助力我国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在“叶某与陈某、香港某公司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中,厦门海事法院联动青岛海事法院,秉持“数据快传送、船舶少滞留”理念,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和解,并通过移动办公系统终端迅速作出解扣裁定,在成功调解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扣船对航运经营的影响。24小时内完成联动扣押、异地登轮、双方和解、解除保全等一系列程序,高效圆满化解4000余万元的涉外复杂海事纠纷,创下涉外海事纠纷高效化解新纪录,为全国海事法院探索“指尖解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借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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