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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色品牌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专访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大局服务,检察使命在肩。如何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与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以特色品牌培树为引擎,依法全面履职,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成为福州市检察机关的时代课题。近日,本报记者对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进行了专访。 记者:当前正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请您谈一谈检察机关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江莉: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责主业是监督办案。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必须锚定目标追求,聚焦监督办案这一核心职能,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最大的检察政绩。福州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围绕5项工作安排细化18项具体任务,开设学习专栏,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举措,一体推进“学查改干”。通过举办读书班、开展系列专题访谈、现场教学、集中交流研讨、开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切实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记者:聚焦“十五五”规划,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省会城市检察机关如何率先垂范抓好落实? 江莉: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各项工作备受关注。全市检察机关年均办案量约占全省五分之一,疑难复杂案件多,还承担着集中审查起诉全省相关重点领域案件任务。基于这一区位特点,福州检察落实“十五五”规划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必须有更高的站位、更强的本领、更实的作风。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更加自觉、更深一层、更进一步,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福州检察实践馆等载体,坚持“学、训、练、赛、讲、评”一体推进,引导干警在实战实训中锤炼过硬素能。同时,要提升党性修养,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优化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抓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促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记者: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以来,福州检察高质效办案的工作抓手主要有哪些、成效如何? 江莉:在“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基础上,今年最高检提出构建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这是福州检察抓落实的宏观指引,具体到中微观层面,我们把“专项带动、精细管理、典型培育、正反提示”作为重要抓手。 专项带动,即聚焦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战略部署,持续开展“闽都检益企、‘海上福州·检护蔚蓝’、检护茉莉”等专项行动,以专项带动破题攻坚,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实绩。比如,在开展“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中,针对涉海违法犯罪多头管辖、跨域管辖问题,牵头成立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检侦协同联盟,凝聚跨域执法司法合力;针对走私及上下游违法犯罪信息互不共享问题,搭建“行刑共治智联库”,运用大数据赋能涉海犯罪治理,助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梳理某海域绕关走私多发、问题冻品流入、盗采海砂频发等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国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项工作成效获上级肯定,经验做法在最高检专题会议上交流,入选全省“三争”典型案例,多家中央媒体予以深度报道,央视进行专场直播,单日观看量达1441.9万人次。 精细管理,即构建“1+5+X”业务质效管理模式,制定《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的实施意见》,以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为“一条主线”,以业务研判指导、流程监督管理、质量检查评查、全面综合保障、数字赋能管理“五大体系”为支撑,以“X”开放式若干机制制度为配套。目前,已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例会等工作机制制度30多项。组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员库,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对全市“提级评查、异地评查、交叉评查”模式进行完善升级,通过随机抽选、统一建卡、随机分配等方式,破除“熟人顾虑”、形式评查困境。2025年,在落实“每案必查”的同时,共组织开展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1780件,其中,基层检察院匿名交叉评查5批次198件,问题发现率较自主评查增加约10个百分点。今年,我们还将专门开展全市优秀检察管理机制制度评选活动。 典型培育,即树立“以精品案例丈量履职成效”导向,构建“选题规划+一线摸排+条线协作+研讨论证+专家评审+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培育模式,努力以上层次的精品案事例支撑引领高质效办案。2025年以来,全市有72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优秀案例,78项经验做法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推广或被专刊转发;近五年来累计获评78个全国性典型案例,其中4个为全国指导性案例。 正反提示,即推行“正向通报、反向提示”工作机制。结合年度绩效考评正向激励项目,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向机关各处室分解创先争优任务99项,每季度通报省级以上经验推广、荣誉获评、典型培育等情况,引导一线干警狠抓落实、防止躺平。聚焦监督办案质效问题,建立健全反向审视提醒、整改、反馈制度。坚持把对案的管理融入对人的评价,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注重听取纪检监察、案管、检督等部门意见。 记者:有了典型培育、品牌牵引等工作抓手,近年来福州检察亮点纷呈,请您谈一谈对培树品牌的理解与体会? 江莉:我一直比较重视品牌培树工作,并积极付诸行动,也取得一定成效。我的理解,培育特色检察品牌,对于明确目标任务、凝聚共识合力、促进责任落实以及调动干警积极性、提升工作辨识度、增强检察影响力,具有很好的牵引带动作用。近年来,福州检察首创“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机制、“督促监护令”机制、“海上福州·检护蔚蓝”等有影响的工作,都是特色品牌牵引带动的结果。比如,“督促监护令”机制,持续健全、不断深化,现在正推动与“春蕾安全员”机制融合发展。近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制发“督促监护令”16.5万份。这项机制被《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立法吸收,获最高检全国推广;今年初,该机制还写入最高检指导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意见》,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实践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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