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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安市司法局溪尾司法所举办“帮信罪”预防专题法律讲座。 讲座中,工作人员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关于“帮信罪”的界定与量刑标准,明确“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即构成犯罪。同时,结合真实案例,揭露“卡农”贪图小利沦为犯罪“工具人”的过程,并强调“不知情不能成为免责借口”“一次错误的帮忙,可能是失去自由的开始”。 此外,讲座设置了互动问答与情景模拟环节,模拟“高薪租卡”“亲友求助转账”等常见陷阱,引导社矫对象现场辨析、正确应对。工作人员还详细解读了“支付结算金额达20万元”等“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帮助社矫对象清晰把握法律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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