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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00:14

寿宁武曲司法所 以法润心施教 赋能矫正育人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划定了社会生活的合法边界……”近日,在寿宁县司法局武曲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会上,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某结合自身经历,用朴实直白的语言解读民法典核心条款。从“以身试法”到“主动普法”,这一行为的转变,正是武曲司法所创新教育矫正模式的生动缩影。

在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武曲司法所紧扣教育矫正核心任务,打破常规宣讲模式,推出“‘三维’学‘典’”举措,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受教”向“主动学法”转变、从“接受矫正”向“服务社会”转型。

“上讲台”分享,是武曲司法所推出的第一维举措。林某某在台上剖析法律问题、讲清违法代价、阐明守法底线,将抽象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法治道理。“通过讲给别人听的方式,我真正把法律记到了心里。”林某某感慨道。武曲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让社矫对象“上讲台、讲心得、谈感悟”的方式,极大增强了学习的代入感和实效性,帮助其筑牢思想防线。

为避免“学完就忘”,集中学习后,司法所紧接着设置了“快问快答”环节。围绕借条规范、高空抛物责任等常见生活场景,工作人员现场抛出5道判断题,社区矫正对象纷纷举手抢答。答对者当场获赠普法小礼品,答错则由工作人员即时讲解正确答案,全程不超过10分钟,现场气氛活跃。“这样的测试不枯燥,反而让人记得更牢。”参与活动的社矫对象王某说道。这种“轻量化”测试既巩固了学习效果,也让法治知识真正入脑入心。

集中学习与测试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化身普法志愿者,走进武曲村重点路段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中,社矫对象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回应群众咨询。正在咨询邻里纠纷问题的村民吴大爷表示:“他们讲得很实在,能听懂、用得上。”从“违法者”到“普法者”,从“接受矫正”到“服务群众”,社矫对象在传递法治温暖的同时也体会到了责任与价值。

武曲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社区矫正全过程,既强化了教育矫正的实际效果,也为乡村法治建设注入了新力量。下一步,该所将继续探索“法治教育+公益实践”相结合的模式,帮助社矫对象在重塑新生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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