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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润人心 温情解民忧 ——泰宁县检察院以司法担当绘就基层和谐新图景 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把目光聚焦在婚姻家庭、邻里亲属等矛盾易发多发的“神经末梢”,主动靠前、用心履职,用法理润人心、用温情解民忧,全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平安不出事”,以坚实的司法担当,为泰宁基层和谐稳定注入检察力量。 靶向破解基层矛盾“堵点” 基层矛盾,多起于琐碎、积于隔阂,看似“鸡毛蒜皮”,若处置不当,极易从“口角之争”升级为“拳脚相向”,甚至割裂亲情、反目邻里。泰宁县检察院跳出“就案办案”的局限,立足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深挖矛盾根源、精准施策发力,用情理法的融合,解开一个个心结、化解一桩桩积怨,守住基层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张某某与杨某某本是血脉相连的亲属,却因日常家庭琐事积怨已久,隔阂日渐加深,平日里见面便形同陌路、言语不和。2025年6月的一天,一句不经意的争执,成为矛盾爆发的“导火索”,双方情绪失控、言语交锋,最终张某某失控踢伤杨某某,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本就脆弱的亲属关系彻底破裂,昔日亲人沦为“仇人”。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深知“法不容情,但法亦有情”。为摸清矛盾根源,检察官顶着烈日实地走访双方家庭、邻里,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与诉求,一点点梳理矛盾的来龙去脉,了解到两人的积怨多源于生活琐事的误解与沟通不畅。随后,检察官多次约谈双方,一边摆事实、讲法律,明确指出张某某行为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一边拉家常、解心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回忆昔日亲属间的温情。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谈,一句句情真意切的劝说,慢慢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最终,张某某主动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真诚表达歉意,杨某某也选择放下怨恨、予以谅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更修复了破碎的亲属情感,让“仇人”变回亲人,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宽严相济守护家庭“港湾”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一旦出现矛盾裂痕,不仅牵扯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关乎老人的赡养、孩子的成长。泰宁县检察院坚守司法底线,兼顾人情冷暖,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精准施策,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亲情的温暖,筑牢社会和谐的“家庭根基”。 2025年10月,杨某因妻子梁某提出离婚,一时难以接受,陷入极度的情绪崩溃中。一次酒后,杨某失去理智,意图抱着梁某从高处跳楼轻生,万幸被闻声赶来的邻居及时阻拦,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随后,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移送泰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杨某情绪极端、心态失衡,若简单起诉,不仅会摧毁一个家庭,更会给双方的孩子带来难以磨灭的伤害。为此,检察官一方面耐心安抚杨某的情绪,通过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引导其冷静面对婚姻问题;另一方面,主动与梁某沟通,倾听其诉求,劝说双方理性处理婚姻矛盾。经过检察官的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和解协议,梁某对杨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检察机关综合考量案件情节、杨某的悔罪态度及家庭实际情况,依法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既捍卫了法律的公正,又为孩子保留了完整的亲情,让破碎的家庭得以“体面”收尾。 多元共治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从来不是检察机关的“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多方协同、同向发力、系统治理。泰宁县检察院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治理资源,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让平安之花在泰宁大地处处绽放。 泰宁县检察院主动打破“各自为战”的局面,积极与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综治中心等部门对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调解、线索互通机制,形成“检察主导、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针对邻里、婚姻家庭类纠纷,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参与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让解纷力量更集中、措施更精准。 对于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泰宁县检察院全面开展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参与,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调解过程、处理意见全部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公开说理、公开讨论,让当事人明法理、知底线、服判决,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泰宁县检察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理念,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注重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办案推动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的修复完善,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和谐理念。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传,讲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理性维权,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5年以来,泰宁县检察院以司法为民为初心,以化解矛盾为抓手,共成功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1起,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5件,其中涉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5件,用实际行动守护了家庭和睦、促进了邻里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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