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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是福建知名侨乡,也是台胞台企的发展福地。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精神,紧扣“两岸一家亲”理念,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精准施策、集中发力,开展涉台胞专项执行统一行动,聚焦台胞急难愁盼问题,集中攻坚涉台胞执行积案,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动开展前,福清法院周密部署、提前谋划,执行干警全面梳理近3年涉台胞执行案件,建立“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台账”精细化管理机制,详细标注案件标的、履行难点及台胞核心诉求,重点清理长期未结、财产查控难、当事人失联的“骨头案”“钉子案”,为集中执行扫清障碍。 场景1:刚性亮剑破拒执 此前,在申请人林某(台胞)与被执行人林某贵借贷纠纷一案中,涉案执行标的60万余元。经查,林某贵名下无直接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林某胜诉债权长期未能实现。 此次执行专项行动开展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出击,依法将林某贵强制拘传至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干警耐心开展释法说理、组织双方协商调解,经多方沟通,林某作出重大让步,表示同意分期还款的履行方案。但林某贵始终以无经济能力为由推诿拒付,态度强硬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针对林某贵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执行干警当即对其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通过刚性执行举措树立司法权威,切实保障台胞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场景2:司法拘留显权威 在申请人陈某(台胞)、郑某(台胞)与被执行人郑某平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原系多年挚友。郑某平因经营周转资金不足,向陈某、郑某借款共计445万元,借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反复催要仍拒不还款,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平刻意躲避履行义务、隐匿行踪,致使陈某和郑某胜诉判决确定的合法权益长期难以兑现。为切实维护台胞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持续多方摸排走访、深挖财产及人员线索。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郑某平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据线索赶赴现场,依法将郑某平强制拘传至福清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为最大限度维系双方旧情、柔性化解纠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安抚两位台胞申请人的激动情绪;另一方面,逐条向郑某平宣读相关执行法律规定,细致剖析拒不还钱、规避执行所要承担的失信惩戒、罚款、拘留乃至追究拒执罪等层层法律风险,劝导其正视债务问题,积极拿出还款方案。但郑某平始终一味强调自身经济困难、无力还款,既不主动申报个人财产,也拒绝沟通还款细则,没有丝毫主动履行债务的意向。 鉴于郑某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作出处置,将其移送拘留所予以司法拘留。 场景3:柔性和解促共赢 在申请人施某珠(台胞)与被执行人福清市某农林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涉案合作社因对外提供担保,依法需向申请人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但该合作社迟迟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当天,执行干警专程前往合作社实地走访核查,当面约谈企业负责人。经核实,该合作社现阶段暂无一次性全额清偿债务的能力。执行干警现场开展释法明理工作,细致阐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引导企业主动筹措还款资金。 经多方协调磋商,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将第一时间召集社员共同商议资金筹措方案;台胞申请人也充分体谅企业实际经营困境,自愿同意给予对方履行宽限期。该案执行全过程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原则,在刚性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执行行为对涉农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圆满实现依法保障台胞权益、护航涉农企业发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向统一。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16件,拘传、拘留被执行人3名,执行和解金额500万余元。福清法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正司法使命,持续厚植两岸情谊,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更强力度,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台胞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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