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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古田县凤埔乡调委会调解一起因野外用火引发的果园林木损毁赔偿纠纷。 村民甲在野外焚烧废料时,因风力较大、防火措施不到位,火势蔓延至村民乙的果园,造成油萘树、柿子树不同程度损毁。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自行协商无果。 5月中上旬,村民乙向凤埔司法所申请调解。因双方均有事无法到场,司法所先后多次通过电话沟通,梳理争议焦点和调解诉求。6月上旬,应村民乙要求,司法所联合村级调解员前往果园现场,逐一清点受损树木数量及损毁程度,核实损失范围并固定证据。 6月中下旬,凤埔乡调委会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员耐心讲解民法典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及野外安全用火要求,释法明理,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多方联动、反复协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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