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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27日,闽粤桂琼浙五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在云霄县召开。 会上,五省(区)高院联合发布《闽粤桂琼浙五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与《红树林司法保护与蓝碳修复行动计划(2026—2030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实现涉红树林案件裁判尺度基本统一,蓝碳司法修复方式科学规范,跨区域协作机制顺畅运行,红树林生态损害修复和碳汇损失赔偿制度初步形成。 据了解,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是福建首个国际重要湿地,云霄县建设蓝碳司法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创新“造林增汇”蓝碳修复模式,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司法保护创新,守牢生态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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