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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联合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在泉州海丝野生动物世界开展洛江区“福建省第三十六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宣传活动。 活动中,多家单位共同签署《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发出保护野生动物的庄严承诺,凝聚行政监管与司法保护合力,推动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格局。 在宣讲环节,洛江区检察院干警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办案实际以案释法,向群众重点讲解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群众自觉拒食野味、不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及时举报。通过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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