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10-28 15:13:56

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作者:记者 肖赣 通讯员 蔡书香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联合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在泉州海丝野生动物世界开展洛江区“福建省第三十六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宣传活动。

活动中,多家单位共同签署《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发出保护野生动物的庄严承诺,凝聚行政监管与司法保护合力,推动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格局。

在宣讲环节,洛江区检察院干警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办案实际以案释法,向群众重点讲解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群众自觉拒食野味、不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及时举报。通过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