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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偏矫正才是最终目标

2016-08-03 10:24: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去年以来,榕城所以创新民警培训方式为契机,在年度岗位练兵活动中着重从“全、新、实”入手,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增强民警综合素质,推动场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岗位练兵中,该所突出重点,搞好结合,丰富形式,开展课堂练兵、操场练兵、实践练兵。同时,抓实学习训练这一关键环节,多方位打造学习型、实战型、创新型民警队伍。

该所坚持把民警思想政治建设置于岗位练兵首位,注重抓好“两个结合”,促进场所中心工作。特别是针对新形势下民警思想活跃、参与性强等特点,专题教育采取座谈模式,所领导和每批参训民警面对面讨论如何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以互动的方式增进情感交流。从而把严肃的专题教育培训内容生动化,有效地增强了培训活动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该所组织民警广泛开展八项身体素质的训练,举办警容风纪、队列指挥等集中训练;进一步完善处置监管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处突实战演练,努力使民警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进一步磨砺了广大民警的战斗意志,振奋了警威。该所坚持立足实际,按需施教,精心设计培训内容,有的放矢地强化岗位履职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培训,提高参训民警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能力。同时,重点关注部分民警的履职能力与戒毒工作形势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少数民警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民警岗位履职能力和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实战本领。

自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来,该所先后投入训练经费数万元,购置训练器材十余件,采取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集体训练与自学自练相结合、外请专业人员培训与自办培训相结合等办法,精心组织,科学施训,提升了场所民警的整体素质。榕城所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中多次出色完成阅警式、分列式、队列表演、擒敌拳、模拟戒毒场所发生警情等演练任务,充分展现了司法行政系统戒毒警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整体形象,受到了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广泛好评。同时,该所高度重视并狠抓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全所现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民警占总数93%;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监所管理等核心专业民警达到192人,占民警总数的94%;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75人。

榕城所重点将规范化管理能力偏低、业绩欠佳或履职不到位的民警列为重点培训对象,由大队选派优秀民警作为其培训责任人,使“短板”民警在平时跟班学习中逐步达到“应知应会应遵应为”的岗位目标要求。鉴于年轻民警占多数的实际,为了尽快提高新警执法执纪能力和基础业务水平,该所要求基层民警对执法、执行制度及基础业务的每种表、报、簿、册和各种工作记录等都能做到耳熟能详、应用自如。

此外,榕城所还特别注重对新警察的培养,要求每位大队长亲自与民警处理一起戒毒人员违纪事件、找戒毒人员进行一次个别谈教、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撰写一份所情动态等“一对一”与“点对点”的帮扶工作。使得新民警的业务能力、执法执纪水平得到迅速提高,为达到“时时有规范,处处见规范、无处不规范”奠定了坚实基础。

荣誉榜

◆分别被司法部和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国监狱戒毒系统教育质量年活动先进单位”和“2009-2013年全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被省直机关评为“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三大队被共青团福建省属机关工委认定为“2014年-2016年”省直级青年文明号,被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厅直机关先进党支部;

◆所政治处、监察室被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机关党建先进单位”;高强文教导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戒毒场所教育质量年活动先进个人”;

◆先后有1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人被省直机关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人获“精神文明先进个人”,4人被评为“无偿献血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1人获评第一届“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7人被厅直机关授予“优秀共产党”,1人被厅直机关授予“优秀党支部书记”。

(本报记者 刘志雄 通讯员 陈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