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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的“晋江经验”

2019-09-05 09:31: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拓宽生态司法服务渠道——司法服务刷新城市高颜值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废水排放许可证?”“有了这个许可证就可以放心排放废水了吗?”8月2日,正打算在晋江开个餐馆的李先生带着满腹疑问来到了晋江市人民法院河湖保护司法服务站。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李先生豁然开朗。

去年5月,晋江法院正式出台《关于加强河长制工作执法联动与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同时在晋江市河长办设立“晋江市人民法院河湖保护司法服务站”。工作站成立后,晋江法院根据审判工作情况不定期派人驻扎,与河长办在河湖生态环境协同预防机制、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和指导制度、生态修复联络员制度、创新河湖生态环境修复方式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

这只是晋江法院延伸生态司法职能的一个缩影。“对于生态司法来说,一个好的以案释法,就是一堂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公开课,能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郭灿培说。为此,该院“以案为鉴”,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

晋江法院多次采取巡回审判等方式,在陈埭、安海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发地,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师生、镇村干部、企业主和务工人员参加生态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比如针对安海可慕村及邻村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多发的问题,选择在安海镇可慕村巡回审判被告人尹某某等4人及被告单位晋江某皮革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并组织全市皮革等重金属污染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旁听庭审,使其“零距离”接受法制熏陶,“面对面”感受罪犯忏悔。此外,微博直播庭审院长亲自审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宣判环境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例,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点赞。

案例是生态司法最主要的法治产品。晋江法院还在安海镇可慕村可慕制革治污中心设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基地”,与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联合在市区各大公园设立五个“污染环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栏,不定期向公众推送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的典型案例,以真实、直观的典型案例向正在或将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人员发出警示威慑。

出门见绿,开窗见景。晋江法院做好生态文章,全力助力晋江刷新“高颜值”、发展“高质量”。“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持续打造更高水平、更加靓丽的生态司法‘晋江经验’升级版,为描绘天蓝、地绿、水清、岸美的大美晋江图景贡献司法力量!”陈水深信心满满地说。

(本报记者 叶永坚 通讯员 陈瑜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