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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出多元解纷“加速度”

2020-11-25 15:39: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诉非分流 解纷驶入快车道

“之前听说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打官司,耗费时间都不短。没想到法官调解,不到一天时间就帮我们要回了补偿金。”10月20日,签完调解协议,员工凌某满脸笑容地说道。这一天,包括他在内的14名员工拿回了迟到的116033元经济补偿金及年终奖。

凌某、陈某等14人在福建某酒店有限公司从事服务工作。今年年初,受疫情等多方因素影响,原本生意兴隆的酒店面临着入不敷出的局面,为减少损失,该酒店宣布歇业修整,并进行了裁员。骤然失业使凌某、陈某等14人生活难以为继,多次催讨经济补偿金未果,于10月19日诉至周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解决赔偿事项。

经协调,由周宁法院派出诉讼引导员与专职调解员张鸾妃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共同参与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后,法官与调解人员耐心解释该案涉及的法理,言明若调解不成,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耗力耗材,最终判决的结果,也未必能让双方皆满意。一番恳切的剖析,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酒店同意支付14名员工经济补偿金及年终奖。原本可能需要耗费3个月的14起劳动争议案件,仅用1天就得到了解决。

为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非联动化讼机制建设,针对案件类别的不同,周宁法院实行“三步走”做法。法院专门设立诉讼引导员,在案件立案前,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各类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特点,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实现诉非分流。同时出台《关于推进繁简分流和规范分案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诉非、调裁分流对接机制和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健全案件快裁快审快执机制,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解纷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案件审判质效。对那些远在他乡,无法赶赴现场却有调解意愿的当事双方,法院则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平台,通过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推进各类矛盾纠纷通过线上平台解决,“一站”化解。

(本报记者 龚丽雯 宁德长安网记者 黄连清 通讯员 彭雨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