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引领 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处罚教育结合 实现不予处罚清单化管理 在《规定》的基础上,《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着力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同时,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适用范围、不予处罚情形及其清单、适用的原则及其适用、免罚不免责等进行了明确。 “明确轻微违法不处罚、初次违法不罚,其背后体现的是‘精准问责’的理念。”郑智敏说,行政处罚要将“鞭子”打到真正的违法者身上。 根据《若干规定》第三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综合执法领域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卫生健康、海洋、港口执法领域应当按照本规定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其他行政执法领域也应当按照本规定逐步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 此外,《若干规定》还明确,在逐步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同时,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全面实施不予处罚清单化管理。 “市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常见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不予处罚情形结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轻微违法行为的界定,制定不予处罚清单,将不予处罚清单向社会公布、依法动态调整并向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陈坤墙说。 但是不罚不等于免责。陈坤墙指出,行政执法机关应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鼓励、引导违法行为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 今年4月,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厦门某酒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网站上有“2018年度最受欢迎葡萄酒品牌”等绝对化用语广告,依法立案调查。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普法,解释其文字宣传不够准确合规。执法人员指出:“在官网使用‘2014年法国国庆中国区庆祝指定专用酒’‘中法建交50周年纪念活动接待用酒’等宣传语,虽然有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参与该活动,但这些文字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 案发后,根据执法人员的要求,当事人立即组织对公司网站和各地经销商加盟店进行整改,删除和撤除不准确不合规的文字内容。 鉴于当事人官网仅作为企业展示平台,点击率低,受众群体小,并非盈利性销售网站,且宣传用语上架时间短,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删除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事前提醒、事中指导、事后教育,执法人员要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谨防‘重事后查处,轻事前监管’。”陈俊聪说。《若干规定》中明确,对清单规定的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做好行政相对人教育工作,使违法行为人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其守法意识,避免行政相对人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陈坤墙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若再次被查实有同类违法行为的,首次的不予处罚记录将作为实施处罚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