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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7日讯 充公检法的诈骗说辞,常常让人防不胜防。疫情期间,骗子也“与时俱进”,带着新“话本”来了……这不,宅在家许久的康女士就因此“中招”了,不仅乖乖交出了短信验证码,还将手机设成飞行模式,一下子被转走近5万元!3月25日,厦门警方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市民群众提防此类“升级”版骗术。 康女士在网页上看到的虚假“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
“警方”来电 称康女士在北京“犯了案” 3月21日中午,厦门市民康女士接到一个“137”开头的陌生来电。“我是三明市公安局的民警,你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一起洗钱案。”电话那头,自称“民警”的男子告诉康女士,他们收到一张来自北京市公安局的“协查函”,内容显示其名下的某银行卡涉嫌一起洗钱案。 “我没有办理过在这家银行的银行卡啊!”康女士立马否认。对此,该“民警”表示,可能是有人冒用康女士的身份信息办理的。为了进一步“协查”,“民警”将康女士的电话转接给“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局”。 电话转接后,一名自称是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局的民警“杜明”告诉康女士,其名下的银行卡涉嫌在北京市非法买卖防疫物资,现已被网上通缉。“本来你需要到北京接受调查,但受疫情影响,你现在加下我的QQ,做下录音笔录。”“杜明”说。 急于洗脱嫌疑的康女士连忙添加了对方的QQ。随后,“杜明”便发来“警官证”和“刑事拘捕令”的照片,让康女士核对上面的个人信息。康女士一看,“刑事拘捕令”上的信息果然都是自己的,再看对方的“警官证”,康女士更加紧张了。 登录网站 “资金清查”后被转走近5万元 这时,“杜明”发来语音通话,告知康女士需要进行“录音笔录”,并报出一串网址,让康女士先登录上去。就这样,在“杜明”的指导下,康女士登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并在网页中的“犯罪通缉追查系统”一栏中,输入了“杜明”事先提供的“案件编号”和“涉案嫌疑人证号”,即康女士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随后,康女士便在网页上看到自己的“涉案信息”和一张有自己身份信息和照片的“刑事逮捕令冻结管指令”。这下康女士彻底慌了神,一再对“杜明”强调自己根本没有办理过这张银行卡。 “如果不是你办理的,那你不用紧张,配合下我们的调查就可以排除嫌疑。”“杜明”告诉康女士,为了排除她的嫌疑,需要进行“资金清查”。于是,康女士按“杜明”的指示,点击网页上的“资金清查”,并按界面显示的要求填写个人的银行卡信息。没多久,“杜明”以核实康女士的银行卡流水情况为由,向康女士索要了短信验证码,并以“防止干扰查案”为借口,让康女士将手机设置成飞行模式两小时,再等待“警方”下一步通知。 焦虑地等待了两个小时后,康女士再次打开手机,等来的却不是“排除嫌疑”的“警方通知”,而是银行发来的扣款49999元的短信通知。康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她立即报警。 套路依旧 “说辞”和“道具”有所升级 “康女士遭遇的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只不过骗术有所升级。”厦门警方表示,以往此类骗术的一般套路是,骗子先冒充通讯运营商、社保局、银行等工作人员,初步获得受害者信任;随后,将电话转接给“公安”“法官”或“检察官”,编造受害者涉及严重违法犯罪的借口,设置连环骗局,通过电话一步步诱导受害人将钱汇入所谓“安全账户”,进而骗取受害人钱财。 民警分析,康女士遭遇的骗术中,骗子先“自报家门”,发送“警官证”让康女士信任其身份;接着,骗子借疫情期间以受害者涉嫌买卖防疫物资案件为由,让受害者“配合调查”,并仿冒官方网站,通过“逮捕令”“冻结令”等各种“道具”,提高诈骗欺骗性,进而骗取受害者的个人银行卡等重要支付信息。 在此,厦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公检法部门进行办案时,不会通过QQ、微信进行笔录,更不会向市民群众通过网络发送“通缉令”或“冻结令”。一旦市民群众接到此类电话,建议挂断电话并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孙妍 洪恒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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