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3-09-15 16:47:48

三人销售添加违禁品减肥糖 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5日讯 吃减肥糖可以“躺瘦”?在减肥这条赛道上,不少人想走捷径,让不法分子从中嗅到商机,将含有害物质的减肥药销售给顾客…………近日,由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法院审理判决,3人获刑。

2019年,蔡某代理某款减脂减重效果茶饮,因客户反映效果不明显,因此销售额并不乐 观。一次偶然,蔡某接触到一款“糖so”减肥糖果,明知该款减肥糖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蔡某仍购入,后搭配草本植物茶售卖。售卖时,蔡某向顾客宣传“两者搭配使用,减脂效果更佳”,随后还发展了2名下线,扩大销售。

2022年4月,一名购买者发现该款减肥糖没有外包装,也没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便自行买了快检试剂,检测后发现里面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遂报警。

集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等3人销售的减肥糖果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3人明知销售的保健食品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仍然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均在1万元左右,行为均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日,该案由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判处蔡某等3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7个月不等刑期,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集检宣)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