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4日讯 近日,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庭与县交警大队巧妙运用线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今年6月,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因查看手机未注意路面交通情况,与行人叶某发生碰撞,造成叶某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叶某住院治疗,造成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理费等多项损失,其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赔偿事宜。调解过程中,交警部门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就赔偿金额问题始终无法形成合意,遂邀请平和法院交通庭法官协助调解。 交通庭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使用平和法院自主研发的线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进行事故损失“测算”。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就赔偿项目、金额、赔偿标准、认定依据等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在调解员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促成案件达成调解,黄某的父亲筹集资金一次性赔偿叶某8万元。 (方艺灵 赖梅玲)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