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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酒局结束后,尽管好友极力劝阻,杨某仍坚持在醉酒状态下驾车,然而车辆刚启动,便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23年12月23日晚上,杨某与好友唐某、林某在家中饮酒。酒足饭饱后,杨某提出要驾车送两位朋友回家。尽管唐某和林某婉拒了他的提议,并劝告他酒后不宜驾车,但杨某未予理会,自行启动车辆。 由于意识模糊,杨某误将倒车档挂成前进档,一踩油门,结果不仅撞伤了唐某和林某,还损坏邻居家墙壁和自己的车辆。随后,杨某赶紧拨打报警电话。 事故中,唐某和林某均受轻伤。经鉴定,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4.06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记者 蔡欣利 通讯员 阮少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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