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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8日讯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都需经过特别许可。但仍有部分商家为了一己私利罔顾安全,铤而走险。近日,南平建阳警方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人员1名。 11月3日下午,城关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在城关一民房内非法储存着大量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出击,对烟花爆竹储存地进行突击检查,现场缴获烟花657箱、爆竹236箱,总计烟花爆竹893箱。 随后,民警对该民房周围开展调查走访工作,结合对掌握的线索展开分析研判,同时在辖区展开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宣传工作。1月15日,犯罪嫌疑人阮某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询问,阮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记者 汤仙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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