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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1:35:49

共同抚养止纷争 儿童权益有保障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3日讯 近日,明溪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承办法官以法律教育和真情感化并用的方式,有效保护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原告黄某某与被告何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两人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6年生育一子何甲。何甲自出生患有非典型性癫痫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接受治疗护理。2019年,两人又生育一子何乙。后因家庭琐事导致夫妻关系失和,黄某某起诉至明溪法院,请求判令离婚,何甲、何乙分别由一人抚养一子。

审理过程中,黄某某与何某某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就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要求抚养何乙,不愿意抚养何甲。由于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针锋相对,寸步不让,承办法官经过反复考量,综合本案残疾儿童何甲的实际情况,又充分考虑到何甲、何乙之间的手足情感,遂提出共同抚养的调解方案。

黄某某与何某某在法官耐心释法、悉心疏导下,最终均表示愿意放下芥蒂,理智冷静地站在两个孩子的角度,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并自行协商抚养方式、周期、抚养费。在法院主持协调下,双方签署了共同抚养的调解协议,表示今后与孩子们有关的重大事项均将友好协商解决。

(刘莉 张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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