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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0日讯 “李法官,感谢您在中间协调,我保证会按期还款。”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陈某对承办法官说道。 10年前,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林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2.5%,同时,由方某作为保证人。还款3万余元本金后,陈某未再按期还款。无奈之下,林某将陈某和方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及时组织法庭人员查明真相,明确争议焦点,并积极与陈某和方某沟通联系,了解被告不支付借款的原因。陈某和方某均表示并非不还借款,只是自己当下收入减少,难以还款,希望承办法官组织与林某协商和解。 在承办法官多次努力沟通下,林某同意放宽还款期限,陈某也承诺会按期偿还借款。 (施明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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