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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融入情怀,化矛盾于无形 ————武平县武东镇调解一起误工赔偿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日讯 “感谢你们的暖心帮助,让我们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有了保障,没有白跑一趟。”日前,拿到误工赔偿的四川籍工人海某等人,对武平县武东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2024年12月5日,四川乐山的海某与武平县城厢镇的林某通过电话联系并口头约定,由海某组织人员砍伐其承包的坐落于武平县武东镇东兴村的山场的林木,但双方对承揽合同细节并未明确商定。之后,海某和12名老乡承包两辆车到该村,双方见面后,在拟定砍伐书面合同方面就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住宿等方面产生分歧,且原本承诺的整个山场砍伐任务相对折半,故未能顺利签订合同。一方从千里之外奔赴而来,产生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等;一方认为对方没有承揽工程,要“自负盈亏”,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2024年12月9日,海某等人找到林某,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林某找到东兴村的村干部寻求帮助。值班村干部了解事件起因后,第一时间通知村委会调解员到场,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停滞不前。随后,村调解员将情况上报武东镇调委会,并通知矛盾双方于当天下午前往镇政府商谈调解。 调解过程中,武东镇就该案采取“多元+联动”模式,由镇综治中心“主导”统筹,了解清楚矛盾双方的症结所在;司法所、派出所“主战”辅助,普及法律知识,维护现场秩序;镇调委会“主动”谈话,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 就双方赔偿问题,该镇司法所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地讲情理、释法理、摆道理,计算期间产生的费用,并对费用情况列出细项;就赔偿数额,该镇调委会利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了解预期额度。在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后,再次召集双方面谈,并敲定赔偿金额。通过调解,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由林某当场支付赔偿款3.2万元,双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新生事端。 武平县武东镇调委会以“法理+情怀”的温度和责任感成功化解此纠纷,维护一方安定稳定。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文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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