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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0:14:23

为获高薪偷渡境外 从事诈骗定罪获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日前,由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漳平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苹、李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1.5万元。

经查,2020年3月,李某苹、李某受境外高薪招聘诱惑,在他人(另案处理)邀约下,先后与他人结伙偷渡至缅甸。到达缅甸某诈骗窝点后,李某担任诈骗小组组长负责监督,李某苹为小组成员,通过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被害人)聊天,实施淘宝刷单返利类诈骗活动。另查明,2018年至2019年间,李某苹通过伪造虚假出入境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或偷渡等方式,多次到老挝、缅甸等诈骗窝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据统计,李某苹累计参与诈骗时长约15个月,李某累计参与诈骗时长约2个月。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苹、李某在境外诈骗犯罪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累计时长超30日,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且二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刘诗嘉 陈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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