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4-14 16:03:49

当法拍房遭遇装修难……

作者: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刘少康 闵丹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我们通过司法拍卖买了房产,本应是件喜事,但小区物业不配合我们进行后续装修。”日前,3名买受人向负责该案件的福清法院执行法官诉苦。

物业公司本应是为业主服务的,是什么原因让物业公司站在业主的对立面?这要从一件房产执行案说起。

此前,在执行某房地产公司的案件中,福清法院依法查封并拍卖该公司名下的3套毛坯房。但是,3名买受人交付房产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物业公司表示,若后期我们要装修,他们不会配合。”3名买受人很苦恼。

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快速跨市前往该不动产所在地,调解这起不应出现的“矛盾”。

经过现场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该物业公司与先前被执行的房地产公司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物业公司在该房地产公司的授意下才作出如此不明智的举动。查清问题根源后,执行法官立即约谈该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并组织3名买受人与其进行调解。

经过执行法官现场调解与普法,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会再继续阻止3名买受人装修入住,会依法配合福清法院的执行工作。

在调解的当天下午,3名买受人向执行法官打来报喜电话表示,他们已经和物业公司办好后续的手续,并对执行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