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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告人姚某因犯贩毒罪,经福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4年11月,董某找到姚某帮忙为他的“电子烟”原料寻找客户,随后姚某在网络上帮忙发布一个“液体到了”的帖子。该帖子被黄某某等人看见后通过姚某联系上董某,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5瓶电子烟原材料液体及制作上头电子烟工具。 2024年12月5日凌晨,侦查机关接线索举报,称有人正在贩卖制作上头电子烟的原材料。随即,民警在犯罪现场抓获涉嫌贩卖毒品嫌疑人董某和黄某某,并现场查获制作上头电子烟原材料液体5瓶及制作上头电子烟工具。 经审查,福鼎市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姚某提起公诉(董某等人已另案处理)。福鼎市法院依法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姚某犯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切勿认为“只帮忙转发、不碰不获利”,便心存侥幸。帮发毒品交易帖,既毁个人前途,又助长毒品扩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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