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发表言论,以宣泄自己的情绪,但网络世界绝非“法外之地”,发表一些具有侮辱性的言论,可能触及法律的底线。近日,闽清法院东桥法庭就调解了一起因网络言论而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据了解,2020年间,刘某在黄某经营的餐厅上班,之后刘某从餐厅离职,因为工资和奖金问题,刘某与黄某产生纠纷,刘某认为黄某拖欠其部分奖金,而黄某则认为是刘某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所以不应发放该部分奖金,双方争执不下。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刘某多次在抖音上发表一些对黄某具有人格侮辱性的言论还公布黄某住址信息。无奈之下,黄某将刘某诉至闽清法院,要求刘某停止侵犯其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行为,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闽清法院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制作应诉材料并联系刘某,对其释法明理,刘某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表示已经将不当言论删除,希望法庭能够组织双方调解,自己无力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最终,经过法庭干警的多次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刘某向黄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并当场对黄某赔礼道歉,写下一份保证书交给黄某,黄某因此申请撤诉,本案案结事了。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