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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近日,建宁县人民检察院前往县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专项检察。 此次专项检察共调取2024年1月以来的调查评估卷宗71册,对调查评估的委托主体、事项、评估标准、评估时限进行重点核查。针对部分卷宗中接受委托时应当重点审查的材料、调查对象的社会关系以及适用社区矫正的风险评估等细节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核查后,检察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交流,全面了解调查评估工作流程、人员配置以及调查评估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改进措施。同时指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有效提升调查评估工作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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