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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大老远来给我办证,没有你们,我弟弟的财产就没办法处理了。”近日,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收到一位近百岁老人的真挚谢意。 原来,蒋某于2024年去世,在宁德市遗留一套房产。因其终身未婚且无子女,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继承。蒋某的兄长大蒋(化名)先于其去世,大蒋的6名子女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目前,分散在国内外的侄辈们正协调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但蒋某的姐姐吴某(改过姓名)已经97岁,住闽侯山区,距离任何一个公证处都是几个小时的车程,吴某经不起长时间坐车的折腾,且吴某原是宁德漳湾人,只会讲宁德方言,因此,吴某委托侄儿小蒋(化名)向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申请提供上门服务。 接到申请次日,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公证员与小蒋乘车三小时赴闽侯某村。公证员克服山路颠簸导致的晕车不适,用当地方言与小蒋年近百岁的姑姑吴某沟通。吴某思维清晰,明确表示放弃弟弟遗产继承权。公证员依法完成手续后,再乘车三小时返回宁德,并于当天出具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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