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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邻里之间因噪音发生争执,法院调解为双方按下“静音键”。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调解该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医药费、财产损失费合计2600元,原告撤回起诉。 小龙、小雅和小吴、小夏(均系化名)系邻居关系。2023年10月,小龙、小雅在家中装修,噪音影响了小吴、小夏休息,二人遂闯进小龙屋内与其发生争执。其间,小吴用棍子将窗户框架捅落,砸到小龙、小雅头部,并造成二人轻微伤。后小吴、小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300元。经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双方对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龙、小雅遂诉至福鼎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是邻居,若一判了之,不利于修复邻里关系,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征求当事人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从当事人受伤程度、实际财产损失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多角度分析,从情理、法理上言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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