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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02:16

福清法院倾力调解促企业共赢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高雅青 高敏敏 闵丹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废墟上的“重生”

——福清法院倾力调解促企业共赢

去年的一天深夜,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撕破寂静。福清某工业园区内,A公司的厂房瞬间化作火海,浓烟裹挟着B公司价值数千万的货物一同消逝。

这场大火,不仅烧毁了实体资产,更在两家企业间筑起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而福清法院的法官,用一场漫长而温暖的调解,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化作春风,吹散了隔阂。

废墟上的僵局

“厂房是我们公司主要资产,现在全没了!”事发后,A公司负责人对着焦黑的废墟,满脸绝望。重建厂房、资金、审批、时间,每一项都是难以逾越的大山。

而B公司同样愁云惨淡,自家货物付之一炬,还要面对巨额赔偿,负责人无奈叹息:“我们确实存在一定责任,但全额赔偿,实在不合理,我们自己也损失惨重,真的扛不住啊!”

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认定报告认定,火灾是B公司外包物流公司人员下班未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发生线路自燃所致,物流公司负责人也因犯安全生产事故罪被追责。然而,赔偿责任划分、损失金额确认,却成了横在两家企业间的“拦路虎”。

园区管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矛盾逐渐激化。最终,A公司一纸诉状将B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厂房损失和租金损失合计约1473万元。

寻找最大“公约数”

“一纸判决或许能定输赢,却定不了人心,解不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企业要的不是输赢,而是重生的希望。”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福清法院法官决定为两家企业“破冰”。

“目前双方对损失金额分歧较大,必须先确定损失,才能推进后续调解。”法官迅速依法委托鉴定机构,精准核算A公司厂房损失。

经鉴定,厂房重建费用扣除残值后,A公司的损失约为800余万元,双方对此争议不大,但重建周期却成了新的“火药桶”。

“我们委托鉴定了,就算审批手续顺利,厂房重建至少需要25个月,这段时间的租金损失B公司必须赔偿!”A公司态度坚决。

B公司无奈地表示,“据了解,正常建设周期只要8到10个月,对方要求我们承担这么多的租金损失实在不合理,也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范围。”

面对僵局,法官没有简单“和稀泥”。经向多方深入调查了解,他发现审批周期和验收期限是影响重建周期的关键因素。由于这两方面因素难以精确估量,即使再次鉴定也难以有准确的结论。为此,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组合策略开展调解。

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言和

“背对背沟通”时,法官耐心倾听两家企业的难处。他从重建费用、重建周期、责任分担等多个角度,为A公司算清赔偿的“明白账”,规划重建的“路线图”;为B公司剖析责任的“法律尺”,探寻赔偿的“可行路”。

“大家都是做企业的,希望你们能从维护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理解彼此灾后复产的不易。”法官在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谈中,既释法明理,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对立情绪逐渐缓和。

“面对面协商”中,法官组织双方以谈判方式进行对话,化身“穿针引线人”将复杂的争议事项逐条拆解。

“几百万不是小数目,双方在这次事故中都遭受巨额损失,你们又是长期合作伙伴,互相体谅一下,大家各退一步,以后还能继续合作!”从赔偿金额到残留物品处理,从支付方式到时间节点,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推敲。

经过数周持续沟通,双方调解差距从二百多万元逐步缩小至几十万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B公司赔偿A公司770万元并协助处理残留物品。

签字的那一刻,耗时近一年时间纠纷终于在这一刻得到了化解,两家企业负责人都长舒一口气,相视一笑,紧紧握住了对方的手,同时也握紧了法官的手。这一握,握住的不仅是赔偿方案,更是重续合作的诚意;这一握,化解的不仅是纠纷,更是司法为民的温度。

“法官,赔偿款收到了,我的心终于安了,要是继续打官司下去,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始重建!”“法院不仅帮我们协商了赔偿,还修复了合作关系,太感激了!”两家企业不约而同送来锦旗,“法理兼顾、心系百姓”“秉公执法、深得民心”,短短十六字,道不尽对法官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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