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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石刻和彰 守护石鼓春秋 从北宋蔡襄题刻的 “忘归石”,到如今众多文人墨客留下的珍贵字迹,鼓山摩崖石刻宛如一座“活的书法博物馆”,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然而,随着鼓山游客数量逐年攀升,石刻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鼓山不仅拥有“闽山第一”的绝美风光,其留存的一百多处摩崖石刻更是不可多得的文化宝藏。面对保护压力,晋安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以“司法+生态+文化”的三维守护模式,为石刻的“活起来”“传下去”精心书写创新答卷。 2025年5月,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福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立法精神贯彻落实,晋安法院联合福州中院,携手晋安区政府、鼓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在鼓山旅游景区成立“鼓山摩崖石刻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并签订框架性协作机制。 基地构建集府院联动、专项审理、责任监管、事前预防、全民共享、动态宣教六位一体的司法保护模式,实现“预防-追责-修复-监管”全链条治理,为鼓山旅游景区摩崖石刻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此外,晋安法院还联合晋安区妇联,精心组建“司法保护鼓山旅游景区摩崖石刻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并向社会发布《鼓山旅游景区摩崖石刻司法保护令》,呼吁全社会一同参与到摩崖石刻保护中,变“石刻”保护为“时刻”保护。 如今,在晋安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鼓山摩崖石刻保护正经历着深刻变革,从过去单纯的“事后追责” 逐步转变为“事前预防”,从“单一保护”向“活态传承”迈进,从“政府独奏”发展为“全民合唱”,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保护格局。 “晋安法院将持续做精专业化文章、做深融合文章、做好协同文章,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为建设美丽晋安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力量,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表示,晋安法院将继续立足福建生态优势,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持之以恒奋力书写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壮丽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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