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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17:08

寿宁县公安局清源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李美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寿宁县公安局清源派出所民警联合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灰林鸮。

6月24日11时许,清源派出所接到清源中学一名学生报警,称其在学校教学楼旁的小树林里发现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雏鸟,需要救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这只雏鸟蜷缩在角落,虽无明显外伤,但精神萎靡、叫声微弱。为防止雏鸟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将它带回派出所悉心照顾,并联系清源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和鉴定,确定这只雏鸟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灰林鸮。随后,工作人员将这只灰林鸮带回救护站进行进一步检查治疗和精心饲养,待其羽翼丰满、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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