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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失序人生”到“重启新生”的蜕变 ——莆田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五周年实践 □莆田市城厢区沟头社区普法摊位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正耐心讲解,一本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宣传册传递到居民手中;悬挂着“依法矫正五周年·共创平安促和谐”的红色横幅在沟头社区格外醒目。霞林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沿街商户和往来群众发放普法手册,现场解答疑问······这是今年7月该所为纪念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开展的集中宣传活动。 五年前,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为莆田这座闽中城市的基层治理开启新篇章。 从最初单纯强调监管安全,到如今形成分类管理、心理矫治、社会帮扶“三位一体”的矫正体系,莆田的社区矫正工作走出了一条既彰显法律威严又不失人文温度的创新之路。 制度创新 筑牢社区矫正“基石” 制度先行,方能立长远。 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后,莆田市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工作态势良好:出台《莆田市社区矫正协作工作机制》《莆田市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工作机制》《莆田市社区矫正审查工作制度》《莆田市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等工作制度十余项,社区矫正工作原则、体制机制、机构职责、队伍建设要求应运而生,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莆田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刑事裁判、决定执行到位、落到实处,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让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莆田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2020年9月,莆田市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履行统筹协调和指导职责。5个县(区)均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全市54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打通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最后一公里”,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 在社区矫正法实施的第五个年头,莆田已搭建起一套成熟运转的“1235+N”(1个重心,培育“2”个社会组织,依托教育、就业、公益活动“3类基地”,注入“5老”力量、协同N方力量)帮教模式。这套模式围绕教育帮扶这一核心,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区矫正体系。 精准施策 点亮矫正对象“心灯” 莆田的社区矫正工作不仅关注监管,更重视心灵重建。今年4月,城厢区人民法院法官注意到,单纯的法律惩戒难以触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源,唯有心理层面化解症结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挽救。法院联合区综治中心,创新搭建“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帮扶平台,为缓刑未成年人量身定制“一站式”帮扶方案。 秀屿区社区矫正对象蒋某的经历更彰显莆田矫正工作的温度。因长期肾透析,他经常需要服用安眠药,时常未能准时确认位置信息。秀屿区检察院联合区社矫局召开公开听证会,创新推出“适当调整延长确认位置信息时间段”的个性化监管举措。这一全省首创的做法解决了蒋某的实际困难。 女性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也获得特别关注。今年3月,城厢区司法局华亭司法所组织辖区11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 “三心”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心理健康教育和座谈会,帮助她们排解不良情绪。 社区矫正对象小许的蜕变也生动印证社区矫正工作“教育帮扶”的核心价值与实效。小许早年因父母疏于管教,辍学而误入歧途。秀屿区司法局湄洲司法所在日常监管中高度关注其心理健康,依托区级平台资源,特邀心理咨询师上岛进行一对一辅导及正向引导。经过悉心帮扶,小许性格变得开朗,网瘾得到有效控制,学会主动承担家务并务工补贴家用。小许母亲林女士深受感动,特向司法所赠送锦旗致谢。 社会协同 织密矫正支持“网络” 五年来,莆田市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在全市建立教育、公益活动和就业三类基地共94个,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多方位帮扶1万多人次。 在仙游县,263亩国有园林苗圃成为社区矫正对象生态修复公益活动基地,“种植绿色希望·重‘树’奉献人生”等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态保护意识。 荔城区则依托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成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通过VR体验等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识毒防毒能力。 荔城区建立“荔城区曙光安置与社区矫正帮扶基地”等多个就业基地,为失业时间长、有就业意愿的社矫对象提供机会。 除了提供就业机会,授之以“渔”更是长远之计。今年初,荔城区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社矫对象参加招聘系列活动,推动就业意愿者和企业需求精准匹配。职业技能培训同样如火如荼开展,以“圆梦行动,技能提升”为例,培训涵盖电商直播实操等实用技能,已有3批次160余人参加。 为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莆田市建立了以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积极吸收全市1095名“五老”志愿者、2391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率先选聘村(居)助矫员1002名,充实社区矫正队伍。在涵江区司法局,莆田市首批村(居)助矫员郑重接过聘书。 价值重塑 书写新生蜕变“答卷” 2024年初,一则消息在莆田司法系统引起不小震动:社区矫正对象郭某某因勇救落水人员获得减刑,成为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福建省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 时间回溯到2023年7月16日,郭某某在秀屿区平海镇嵌头村黄金沙滩海边,不顾生命危险救起一名被海水卷走的男子。他的见义勇为不仅挽救一条生命,也为自己赢得减刑机会,成为莆田社区矫正工作的最佳注脚。 潘某的经历同样令人欣慰。在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多方协调下,这位社区矫正对象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在外出期间,潘某作为主要专利人的19项发明专利、33项新型应用专利得以授权企业进一步适用,实现产业升级。 今年5月,城厢区司法局常太司法所组织17名社区矫正对象参观常太镇洋边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通过寻访东圳移民故事,感受水库建设者保护绿水青山的精神,社区矫正对象们深受触动。 “要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参观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们表达共同心声。 在城厢区司法局霞林司法所的活动现场,150余份宣传册和礼品传递到群众手中,40余人次咨询得到解答。五年来,这样的场景在莆田各个社区不断上演。 从社区矫正对象郭某某勇救落水人员获减刑,到潘某的52项专利在企业顺利转化,再到社区矫正对象深刻感悟建设者精神——一个个从“失序”到“重生”的故事,折射出社区矫正工作的温度与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提质增效上精准发力,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莆田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的话道出了莆田社区矫正工作的未来方向。 五载法治耕耘,莆田的社区矫正工作已从单纯的监督管理走向教育帮扶、回归社会的综合治理新阶段,为平安莆田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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