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11-24 15:45:54

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时代特性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时代特性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 胡尔贵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代都要宽广。在此背景下,总体国家安全观应运而生,对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国家安全战略统筹推进,又从法治化角度对维护国家安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这些法治要求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强化,又有效推动了国家安全法治的发展。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法治工作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导,又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遵循,既不同于新时代以前的国家安全法治工作,也不同其他领域的法治工作。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法治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历史使命,体现出一定的时代特性。

一、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现出更鲜明的政治性

国家安全涉及的主权、政权等,本身就是最核心的政治问题。国家安全法治要坚持国家安全工作

中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必须要确保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政治主张能够通过制度设计,转化为具体的国家安全法治实践。这种鲜明的政治性具体体现在两大方面:

一方面,确保实现国家政治职能。马克思主义认为,维护国家自身生存与发展是国家的根本政治职能。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就是要将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任务。这充分凸显了国家安全权的核心属性——政治性。只有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才能确保国家维护自身生存与发展这一政治职能的实现。《国家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法治作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强化了服务国家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政治职能。

另一方面,强化党的绝对领导。在立法层面,《国家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党的领导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标志着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达到了新高度。在实践层面,党中央将国家安全重点立法项目纳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专门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组织推动了多个协调难度大、意见分歧多的国家安全立法项目及时顺利出台。

二、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现出更明晰的战略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党历史上第一个被确立为国家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的

重大战略思想。进入新时代,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先后制定,我国国家安全的战略体系更加健全,人们对新时代国家安全战略认知更明晰。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法治不但要服从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还要服务于国家安全战略,实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目标与思想内核。这样,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回应国家安全战略的可行性明显增强。

具体来讲,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潜在国家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和应对未来挑战的主动塑造。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就是要求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不再仅仅着眼于对已经发生的国家安全问题进行事后补救,而是要特别注重构建具有前瞻性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以确保在风险演变成危机之前,能够通过法治渠道进行有效干预,主动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将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处置机制从反应型应急管理提升为常态化制度运作。

二是始终坚持将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置于价值优位。2015年新《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在国家安全基本法层面进行了制度化表达,进一步从法理层面确立了国家安全价值的层次结构与整体关联,形成了层次分明、有机统一的法理结构,凸显了不可断章取义、因短期利益而牺牲长期战略安全的法治导向。

三是积极回应美国对华战略。随着美国把中国作为其最重要的战略竞争对手,美国对中国展开了全方位战略遏制和打压。其中,法律成为美国实施对华战略的重要手段。面对美国的“法律战”,我国国家安全法治的价值导向必须具有鲜明的现实指向与战略指引。

三、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现出更全面的总体性

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是一种总体的、系统的、相对的大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安全法治必须回应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性要求,充分体现这种大安全理念,确保将大安全理念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2015年新《国家安全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总体性特征。特别是随着这一国家安全领域基本法的实施,国家安全法治的总体性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在:

一是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空白逐渐被填补。国家安全立法逐渐从传统领域向非传统领域辐射,新兴领域国家安全立法进程不断加快。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专门规定,涉及“维护国家安全”需要进行立、改、废、释或者作出决定的,适时安排审议;另一方面,开通国家安全立法的“绿色通道”。重点领域、涉外领域、新兴领域国家安全立法空白不断填补,弥补国家安全法治真空。

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成为重要法治原则。《国家安全法》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主线,通过法律的规范性、保障性和强制性,将统筹发展和安全转化为制度现实,反映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不是将安全与发展对立,而是通过法治手段实现二者在总体上的动态平衡与良性互动,以增强国家安全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好国家安全总体战。

三是将维护国家安全贯穿于依法治国的各方面全过程。依法治国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方面,必须将维护国家安全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全过程。这样才能在依法治国过程中真正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立法中,要将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立法指导思想之一,将各领域立法活动纳入大安全格局,丰富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增强我国法治体系的协调性,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在法律适用中,要将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所有法律适用的思想指引,坚持系统思维、全局思维和法治思维并用,克服机械司法、片面办案的倾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通过抓好一地一域一业的安全为国家总体安全创造条件,通过及时有效解决一个个安全问题,为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根基。

四、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现出更严密的体系性

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强调“更加注重协同高效、法治思维、科技赋能、基层基础”,成为推动我国国家安全法治的重要方法论,强化了“法治思维”与“协同高效”间的关联关系,推动着国家安全法治的各方面建设进一步体系化,有机衔接、联动集成。这种严密的体系性主要体现在制度设计与运行机制两个层面:

一是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逐渐完善。2020年,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新时代以来,在《国家安全法》统领下,基本构建起“1部基本法+N部专项法+X个配套规范文件”的三层国家安全法律架构,搭建起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体系。这种严密的制度体系强化了法律规范的衔接配套,有效防止制度冲突与规范碎片化,实现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

二是国家安全法治的立法、实施、监督与保障共同构成一个有机运行的治理体系。经过近10年的建设,我国基本建立了完备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安全法治实施体系、国家安全法治监督体系、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和国家安全党内法规体系,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发力,打破部门壁垒,实现跨领域合作。这种“立法—实施—监督—保障”四位一体的法治运行机制,不仅体现了国家安全法治在制度设计的和谐统一,还强化了其在治理实践中的高效协同,从而真正构建起系统完备、协调联动、运行高效的国家安全法治格局。

总之,进入新时代以来,总体国家安全观赋予了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新的内涵和时代使命,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性。这也正是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国家安全法治的政治性决定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硬度、战略性决定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高度、总体性决定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广度、体系性决定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深度,四者相互作用,共同推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超越简单的规则集合,形成一个具有适应性、协同性,并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综合治理体系。把握住这些时代特性,就明确了今后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点和方向,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